【我的老闆讓我抓狂幾百萬次了之前面再加 “for” 就換我抓狂了!】
又是個美好的星期五,
不管各位的老闆有多瘋狂,
至少週末快到了,可以休息一下了。(應該是吧.......)
之前我有個學生跟我抱怨:
Scott, my boss has made me angry for a million times!
哇,我真的很同情他,
可是我還是忍不住想糾正他的英文。
“這句英文哪裡不對?很順阿!”
很多時候,英文要考慮好幾個差別極小的用法,
中文卻只有一種說法。
例如,你要說做了多久,或做了幾次,
中文會是:
我做了五個小時。
我做了五次。
上面兩句中文差別不大,那英文會怎麼說呢?
“Scott 我知道!英文說做了多久,前面要加 for”
I did it for five hours.
沒錯!
但是,很多人就因此以為要說做了幾次,也要加 for
很自然的出現這樣的句子:I did it for five times.
事實上,說幾次前面是不會用 for 的,
所以正確的說法應該是:I did it five times.
直接說幾次就好,真的不用加 for。
這是一個很微小的錯誤,但也是非常、非常、非常常見的錯誤。
所以再回到開頭那個句子,
我的學生應該說:Scott, my boss has made me angry a million times!
好了,就是這麼簡單,
預祝大家有愉快的週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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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親愛的英文,我到底哪裡錯了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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